48芯小款三網合一分纖箱
48芯小款三網合一分纖箱
高壓防護性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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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地裝置結構:
1.保護接地處必須有明顯的接地標志。
2.接地裝置與光纜中金屬加強芯及金屬擋潮層、鎧裝層相連,接地線的截面積必須不小于6mm2。
3.耐電壓水平:接地裝置與箱體及機架之間的耐電壓不小于3000V (DC),1min不擊穿、無飛弧。
4.絕緣電阻:接地裝置與箱體金工件之間的絕緣電阻必須不小于2×104MΩ,試驗電壓為直流500V。
材料與性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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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材料
⑴ 非金屬箱體采用的材料必須符合GBT 15568-2008通用型片狀模塑料(SMC)的要求,或者采用更好的耐侯性材料,箱體壁厚必須不小于5mm。
⑵ 金屬箱體必須采用牌號為Q235-A或更好的金屬材料,厚度不小于1.2mm。
⑶ 非金屬構件必須采用阻燃型ABS塑料或更好的塑料材料。
⑷ 光纖配線箱組成材料必須符合SJ,T 11363-2006規定的均勻材料(EIP-A類)有毒有害物質含量的要求。
2.機械物理性能
⑴ 箱體必須具有良好的抗腐蝕耐老化和抗破壞性能。
⑵ 箱體頂端表面必須能承受不小于500N的垂直壓力,箱體門打開后,在門的外端必須能承受不小于100N的垂直壓力。卸去載荷后,箱體必須無破壞痕跡和變形。
⑶ 當有光纜引入時,普通光纜固定后必須能承受不小于500N的軸向拉力;自承式蝶形光纜固定后必須能承受不小于200N的軸向拉力。經拉伸、扭轉試驗后檢查光纜固定處,光纜必須無任何松動、破壞現象。
3.密封性能
⑴室內型箱體的防護性能必須達到GB 4208-2008中IP53級要求。
⑵室外型箱體的防護性能必須達到GB 4208-2008中IP55級要求。
4.燃燒性能: 設備內所有非金屬材料結構件(含尾纖或跳纖)的燃燒性能必須能符合YD,T 988-2007中規定的要求。
三、 運輸試驗要求
包裝合格的產品必須能承受GB,T 3873-1993中“A10 公路運輸”或振動替代法試驗要求,試驗結束后產品外觀必須完好無損,各部件、緊固件不松動,箱體門啟閉自如,門鎖靈活可靠,插入損耗、回波損耗必須符合本標準規定的要求 [2] 。
檢驗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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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功能檢查
按裝配圖檢查產品所有零部件應無遺漏, 采用視察法和操作驗證法檢查各個功能裝置安裝齊備性及其達到的功能性。
2.光分插片
將標準跳纖按虛線連接,調測使得光功率為0dB(利用置0鍵)。然后將標準跳纖按圖中實線連接, 測得的光功率值為光分插片的插入損耗值。
光分插片的插入損耗值應≤光分路器插入損耗的標稱值 + 光纖活動連接器插入損耗的標稱值×2。
檢驗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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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檢驗分類
設備的檢驗分為出廠檢驗和型式檢驗兩類。產品檢驗由品質部負責進行,出廠產品必須附有合格證。
2.出廠檢驗
(1)抽樣方案
應按照GB,T 2828.1中一般檢查水平Ⅱ,正常檢驗一次抽樣方案進行抽樣,箱體檢驗項目抽取樣本按臺數計,跳纖抽取樣本按適配器安裝數的2倍計。AQL值B類不合格為1.0,C類。不合格為2.5。
(2)出廠檢驗項目(見表十)
表十 檢驗項目、檢驗類別、要求及試驗方法
序號 | 檢驗項目 | 不合格類別 | 出廠檢驗 | 型式檢驗 | ||
B類 | C類 | |||||
1 | 外形尺寸 | o | √ | |||
2 | 標識和顏色 | |||||
3 | 外觀與結構 | |||||
4 | 功能要求 | o | √ | |||
5 | 耐電壓 | |||||
6 | 絕緣電阻 | |||||
7 | 插入損耗 | √ | ||||
8 | 回波損耗 | |||||
9 | 曲率半徑 | √ | ||||
10 | 頂點偏移 | |||||
11 | 光纖凹陷(突出) | √ | ||||
12 | 箱體表面機械強度 | √ | ||||
13 | 箱體門機械強度 | |||||
14 | 光纜拉伸試驗 | |||||
15 | 光纜扭轉試驗 | |||||
16 | 密封性試驗 | |||||
17 | 燃燒性試驗 | |||||
18 | 沖擊性能 | |||||
19 | 高溫 試驗 | 產品外觀 | ||||
耐電壓 | ||||||
絕緣電阻 | ||||||
插入損耗 | ||||||
回波損耗 | ||||||
20 | 低溫 | |||||
21 | 濕熱 | |||||
22 | 鹽霧試驗 | |||||
23 | 太陽輻射試驗 | |||||
24 | 運輸試驗 | |||||
備注:“√”表示出廠檢驗或型式檢驗所選擇的相應項目,“o”表示相應不合格判定類型。 |
6.2.3 出廠檢驗后的處置
按GB,T 2828.1中第7章接收與不接收的規定進行,安全指標耐電壓、絕緣電阻出現不合格,應立即判為不合格。
6.3 型式檢驗
6.3.1 抽樣方案
應按GB,T 2829中規定,取判定水平Ⅱ的一次方案進行,箱體檢驗項目抽取樣本按臺數計,跳纖檢驗項目抽取樣本按芯數計,光纖終接裝置和光纖儲存裝置按個數計。產品質量以不合格數表示,產品的不合格判定分B類和C類,樣本量為一套(其中,每套樣品包含1臺箱體、2個光纖終接裝置、2個光纖儲存裝置、6套光纖連接器、2個光分插片)。產品不合格質量水平RQL值(見表十一)。
表十一 產品不合格質量水平RQL值
不合格類別 | RQL值及抽樣方案 |
B類 | RQL=80;判定數組=[0,1] |
C類 | RQL=200;判定數組=[2,3] |
6.3.2 型式檢驗項目
型式檢驗項目(見表十)。
6.3.3 型式檢驗后的處置
按GB,T 2829-2002中5.11和5.12的規定進行處置。
6.3.4 型式檢驗的頻次
型式檢驗一般每年進行一次,當周期內產品累計滿2000臺后,應送有資質的第3方檢驗機構,進行型式檢驗。具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均需進行型式檢驗:
a) 結構、工藝、材料、關鍵元器件有重大改變,可能影響產品性能時;
b) 產品長期(超過6個月)停產后又恢復生產時;
c) 交收檢驗結果與上次型式檢驗結果與較大差異時;
d) 國家質量監督機構提出要求時;
新產品或老產品轉廠生產試制鑒定時 [3] 。